传奇里迟钝的伤

2013年02月04日爱情manbet章

初一的时候暗恋高年级的一个男生,我把他叫做阿绝。很干净,皮肤很白,一笑,露出好看的牙齿,眉眼也弯弯地笑起来,我在日记中写道:那个白皮肤的男生,像春天一样,只微微一笑,就带来了我所有的期待梦想

后来不知道怎么的,我们竟然走到了一起。晚上自习后他送我回家,月光倾城的夜晚,他跟在我身后,轻轻地唱着歌,在晚风中温柔荡漾。我低着头慢慢地走,觉得这一路上洒着的月光都如他一样,白白的,清凉一片,甜蜜无比。

他中考结束后上了远处的一所高中,我也分了班,更可怕的是,还搬了家,电话也换掉了。我们从此丢失了彼此。

高中三年,在对他的思念中度过。想想就觉得委屈,我和阿绝,手还没有牵过呢,就这样被命运丢在各自的天涯。学习忙而不碌,我只是常常想起我的阿绝。因为这些,看学校里的男生,觉得都是黑黑的,说话也太张扬,再没有遇到像他那样纯洁的少年了。也接受过一个男孩子,不过是一起学习,交换复习资料,有一次不小心被他牵到了手。

到了大学,短暂的新鲜过后,日子开始发霉。

我沉溺在游戏里迈不出来。泡泡堂,传奇,魔力宝贝,到了大二,最爱玩的是传奇。

同宿舍的姐妹都出去和男朋友约会,我一个人藏在网吧里,不分白天黑夜地玩,饿了泡一碗方便面,渴了就跟网管要水喝。那一阵子,我瘦得很快,本来就不胖的人,因为长时间熬夜,不好好吃东西,眼睛深陷,皮肤也干燥得厉害,只是十根手指依旧是细长细长的,尽管有些干枯,还是我最得意的地方。是的,我爱我的手指。像爱阿绝那样的爱。因为,我们那一年里,全身上下,只有一次,阿绝给我买糕的时候,他碰到过我的手指,还盯着它们看了好久,说,涂涂,你的手指真长。那是我们惟一的一次亲密接触。像一道持久不灭的光,照耀着我如死水般的生活。我想,等有一天,从网吧出来,穿过那条长长的小巷,或许,阿绝就站在那里等我,浅浅地笑着,太阳光照在他干净的脸上,清澈的眼睛里。他看见我走来,然后伸手牵住我冰凉的手指,说,涂涂,我带你去吃饭。

我不说话,因为长时间地沉默不言,我已经找不到语言。我看着我的阿绝笑,一直一直地笑。有他在身边,我想我很快就会胖起来的,做一个从前那样的健康的小孩。

这是那段时间混沌生活里的梦想。

最初的时候,我们那一区的老大常常帮我练级,送我法器,好像是一种天生的宠爱。我也心安理得地接受。弄得一些小MM常常大呼不公平,骂我是个小妖精,勾引他们的白马王子。我于是越发得意,进步得也神速,得到他的夸奖,听他说,真乖,来,亲一个。这样好像也能称做小小的幸福

一直到大三的暑假,回到家。我依然天天晚上在传奇里到处乱晃,看到他保护在身边,觉得好笑,其实这时候,我已经很优秀了,甚至已经能够保护别人。可是我喜欢听他说,乖,来,亲一个。

表妹也是个传奇迷,常常跟我切磋技艺,只是没有像他那样的老大提携,老噘着嘴巴说,姐姐,我听人家说,那个人长得很帅的,跟他谈一场恋爱也不错啊。

一天晚上,妹妹得意地给我发来消息说:姐姐,你知道你们那一区老大长什么样吗?嘿嘿,我有他的照片。

我一时竟有些紧张,话都说不好,只一个劲央她:给我看看给我看看。明天姐姐给你买糖吃。

她故意磨蹭了半天,吊足了胃口,终于发来他的照片。我只看一眼就愣住了:这不是初中的那个小男生吗?他的脸已经变得棱角分明,眉毛也浓厚起来,柔软的嘴巴也变得坚毅倔强。阿绝,阿绝,我初中的小男朋友。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。可是他白白的皮肤依然没变。我一眼就能够认出他。

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,一直到眼泪流了满脸。这些年,我一直在找他,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游戏里重逢。命运真是会弄人。

我问他,阿绝,你还记得涂涂吗?

等了很久,那边才传来他的一段话,不长,但是又让我流下泪来:五年前,我把她丢失了,我一直在找她,翻同学录,能联系到的她的同学都打听过了,可是她怎么也不肯出现在我面前。我常常告诉自己,如果这辈子都不能找到她,涂涂也是我生命中最爱的女人。

那天晚上,他给我打了一夜的电话,说话,一直不停地说话,说到嗓子沙哑。他说这几年的生活,毕业以后的工作,身边出现的人。他说,有些事情变得太快,但是还是有些是岁月无法改变的。就像你,尽管是在游戏里,我只对你一个人好,好像是一种牵引。这几年,身边有很多女孩子出现,但是我一直不肯放弃对你的寻找,涂,你也是这样吗?

我哭得没办法说话。这样的幸福来得也太匆忙了,我都来不及喘过气来接。

不久和阿绝约了见面。

我不知道,隔了这么多年,一看见他,年少时的那些最纯真的感情又出来了,甚至一丝一毫都不曾减弱。那天同去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,还有我的妹妹。他带我们去了市里最豪华的餐厅,点最昂贵的菜,我笑着问他,你这么做,是显示你有钱还是我重要?他当着几个人的面,想都没想就说,我是想让你知道,不管在什么时候,涂涂都是最好的。我说不出话,心里却狠狠地涌满幸福的感觉。那一晚,我们几个人吃了八百多块钱,在我们那样的城市,已经是非常奢侈。

回来的时候,他骑着摩托车送我。一辆蓝色的车,非常漂亮,他把它骑得很快,很凶猛。我知道他在宣泄自己的感情。我紧紧抱着他,多希望从此就这样相守到老。这样想着,眼泪就忍不住地落湿他的后背。

因为我知道,他已有一个女朋友,很相爱。我亦如此。一个男孩子已经在澳洲等我,我等自己毕业,然后飞过去再读两年书,然后与他结婚。这,也是注定了的。认定那个男孩子,是因为朋友的一次聚会。一桌子七八个人吃饭,我象征性地点了一个玉米粒。菜上来的时候,我也没怎么吃,坐我旁边的那个男生却给我夹起菜来:涂,你点的菜怎么不吃?我一下子感动,这么多的人,他怎么就记住我点的菜呢?于是听他讲,怎么在大一开学就注意到我,看我怎么沉溺在游戏里日日消瘦,心疼,却不知以怎样的身份……

我于是就应了他。后来越发依赖起他。一辈子,能遇到一个这样关心自己的人,也是好的。信誓旦旦地策划说,他毕业,到澳洲念书,然后等我去,然后结婚,然后生一个好看的孩子,等到年纪大了,头发白了,就相约着一起死去。

阿绝的出现,或许也是不能改变的。

我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,努力淡忘,阿绝的她,和在澳洲的他。我们度过了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两个月。

他常常在我面前说起他的相处三年的女朋友,我一点也不难受,一样跟他讲我的澳洲男友,相对苦笑。有时候,在街上走整整一个下午,他一直紧紧牵着我的手,有时候抱着我,把头藏在我的脖子里。他说,他要记住我的气息,他说,涂,为什么中间那段时间我就是找不到你呢,为什么我们还会再相遇呢。他的眼泪流在我的脖子里,湿湿地,润了我整个干枯的青春

上学的时候,他来送我,说,你出国的时候,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来送你,但是我希望你好。到哪里都要好,不然,我无法原谅我自己。

我点头,阿绝又说道,涂,无论如何,你都要记得,我爱了你那么多年。

我转身,大步地走,头也不回地走,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脚面。我多希望他什么都没有看见。我们,我和阿绝,从此,真的决绝生活了。

我从此也不再进入传奇,我知道自己会在大学的最后一年,做个好孩子,天天向上。想起阿绝,依然会记得他的QQ号,他的电话号码,他的手机号码,甚至于他的车牌号,我都能清晰地记起。他的那张脸,却已经以我不能控制的速度渐渐模糊。

后来,我在给他的信中写道:阿绝,我和你,多像两只飞蛾,一面想紧紧相爱,一面迅速飞向火焰。我们丢失了最重要的那段光阴,是用多少年也弥补不了的。阿绝,请与她好好相爱。我也一样。

如果不能走出自己,那就真的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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